2012年9月19日,本报记者了解到,为确保2012年国庆节、中秋节前消费物品的安全 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,南明区*遵义路分局加大了市场监督监管力度,以火南明车站周边商家为**检查对象,对各类集市、超市、小摊点、小卖铺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工作。
9月11日19时,该分局执法员工在挨户清查时发现 一次性塑料袋,位于辖区飞行街68号的经营商家班某管理经营的一次性用具商店内 塑料袋,销售批发地区明令禁止生产、销售的**薄塑料购物袋(背心袋)。
据班某交代,这些待批发的**薄塑料袋是推销人员送货上门时购买后,再转批发给周边的商家户。检查人员随即对周边小店、饮食店使用的塑料袋进行检查,在13家商店内、食品店中,检查发现存在使用不合格塑料袋的迹象,并当场收查1000余个**薄塑料袋。
执法工作人员现场对班某管理的40000多个不合格**薄塑料袋依法进行了收查,并责令其改正违规经营行为。
笔者在北京西单、潘家园、方庄周围的街边早餐店和小卖部发现,店主通常使用一种白色塑料袋为顾客外带早餐或者打包物品。这种白色塑料袋“薄如蝉翼”,一捅就破,没有任何合格标识信息,也没有说明是否可以装食品。这种塑料袋正是“限塑令”中明文禁止使用的**薄塑料袋。在广渠门外大街的一家杂货店,笔者了解到 塑料袋厂家,在批发市场这种**薄塑料袋的价格大概是2块钱100个,比早市摊贩使用的塑料袋价格更低,质量自然也更差。“这种塑料袋就是装着东西到家后,拿出东西就扔了,要那么结实干吗?”店主说。